派阳山林场援建桠杈镇16座“爱心水柜”
4 浏览量 2012-07-05
调解现场
3月16日,贵州省册亨县司法局和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司法局联合调解一起跨省劳资纠纷。
2020年初,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岑某在贵州省册亨县巧马镇板坝村承包若千亩荒山用于造林。岑某聘请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平班镇平寨村和贵州省册亨县巧马镇板坝村的群众共42人开展清山砍草等工作。岑某因没有支付聘请的42名劳务工工资,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未果。
当事人向贵州省册亨县司法局申请调解,经册亨县司法局多方协调,当事人双方同意于3月16日上午在册亨县巧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现场调解,并同意由贵州省册亨县司法局和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司法局组成联合调解工作组主持调解。
工作组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岑某不能及时支付聘请的42名劳务工工资的行为进行批评和教育,并对不能及时支付工资的后果向岑某耐心讲解。
经工作组的同志于情于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岑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于今年4月10日前支付所欠的劳务工工资。
一起跨省劳资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编辑:黄桦